放宽中外共同捐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立条件 武汉服务业扩大开放迎利好

2024年09月05日 | 小微 | 浏览量:71366

放宽中外共同捐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立条件 武汉服务业扩大开放迎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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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放宽中外共同捐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立条件 武汉服务业扩大开放迎利好)

9月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推进文化、医疗服务扩大开放新闻发布会。证券时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武汉将放宽设立条件,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允许外国(地区)企业或自然人与国内企业或自然人合作,将合法资金通过捐赠形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放宽中外共同捐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立条件 武汉服务业扩大开放迎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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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简称《批复》),允许在武汉市以中外共同捐资方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下放涉外国、涉港澳台投资者投资设立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审批权限。

武汉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武汉在文化服务、健康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发展迎来的重大政策利好,表明了国家对服务业开放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着武汉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地。

会上透露,武汉将放宽设立条件。按照《批复》以及相关规定,允许外国(地区)企业或自然人与国内企业或自然人合作,以中外共同捐资方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中外共同捐资方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法人登记,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章程核准表、负责人名册等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外国(地区)企业或自然人在汉参与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只需提交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外国(地区)自然人提交经中国使(领)馆签证并经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入境手续护照的,经原件核对后,无需公证。

同时,武汉市民政局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缩短审批时限,通过推行“一事联办”、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举措,优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审批流程,进一步确保中外共同捐资方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试点工作能够迅速落地实施。

武汉市商务局上述负责人表示,《批复》降低了外资准入门槛,有利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同时释放服务消费活力,有利于武汉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武汉市在非演出场所共举办外国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4310场次。未来武汉将重点吸引外国及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来汉开展营业性演出,支持企业与本地剧院、体育馆等服务场所深度合作,新增一批文化娱乐业外资项目。

上述负责人介绍,除了涉及武汉的医疗和文旅领域开放调整以外,《批复》针对其他试点城市的调整还涵盖了养老、互联网虚拟专用网络、电信业务、社会调查等领域,体现了未来服务业进一步开放的方向,为武汉探索服务业更广层面、更深层次的的开放提供了范本和路径。

2022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将武汉市列入第三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一年多来,该市90项试点任务已全面实施,7项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最佳实践案例。

服务业扩大开放也带动了武汉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服务业吸收外资占全市吸收外资总量的73.4%,高技术服务业吸收外资增长5.93%,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吸收外资增长是去年同期的两倍。

试点批复以来,领格卓越、维易集团等一批服务业区域总部项目相继落户武汉,法雷奥、采埃孚、普旭等在武汉成立研发中心,加大本土化研发布局,黑芝麻智能科技、星竞威武等企业成功赴境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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